等 別:四等考試
類 科 組:法院書記官
科 目:行政法概要
一、某機關派遣承辦人員自行送達應送達之行政文書,依該機關資料顯示,應受送達人甲之應受送達處所 A 為其住居所,承辦人員到達A 處後按鈴,應門者為乙女,承辦人員表示送達行政文書給甲男之意,乙女表示理解,惟她不知甲男是誰,此A處所住居者並無甲男,請問承辦人員應如何送達?(25分)
【命中特區】
111版/ AH81行政法總論(含概要)/程怡/第三篇第九章,P243。
二、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將甲所居住的巷道設立成單行道,其方向正好與甲慣行車輛方向相反,造成其困擾。甲認為沒此必要,因為交通量不大,大家會車時小心一點即可。請問甲是否能依法提出行政救濟,請求撤銷主管機關將此巷道設立成單行道之決定(請附理由)?(25分)
【命中特區】
111版/ AH81行政法總論(含概要)/程怡/第三篇第三章,P72。
三、甲機關將其對民眾機車排放廢氣之檢驗權限,依法委由私人經營之機車行乙,由其負責,丙將其機車送去乙機車行檢驗,不料乙之員工在檢驗過程中,不慎造成丙之機車損害,但乙表示沒賺多少錢,只願象徵性給予500元。丙對此甚為不滿,對其車損打算請求賠償,朋友告知,此為私人間之侵權行為,應依民法向乙請求賠償。丙則認為跟乙難說理,況此損害為政府要求之廢氣檢驗所生,故打算請求國家賠償。請問:丙對於乙於廢氣檢驗過程中不慎造成其車損,是否得請求國家賠償(請附理由)? (25分)
【命中特區】
111版/ AH81行政法總論(含概要)/程怡/第四篇第四章,P166。
四、假設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:「公務人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,免職要件由主管機關定之。」主管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授權發布法規命令:「公務人員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一次記兩大過:一、連續三次上班遲到者;二、……..」。
公務人員甲連續3次上班遲到,因此被所屬單位依上述法規命令記兩大過,再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免職,甲不服此免職處分。經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,告知甲得尋求法律途徑救濟,理由為一、「免職處分應受嚴格法律保留之拘束」二、「若所依據之法律,就相關要件以抽象概念表示者,亦須符合一定要件,方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」請就此二理由,適度聞明之。(25分)
【命中特區】
111版/ AH81行政法總論(含概要)/程怡/第二篇第五章,P17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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